南都讯 文化产业园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更是广州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近年来,广州市非常重视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并实施了“百园提质”计划。如何更好的发挥文化产业园区在扶持文化企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剧院副总经理梁丽珍建议,出台扶持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园区转变经营思路,并开辟更多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创意工作者个人的资金申报渠道。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220多家,其中国家级园区(基地)22个、省级园区(基地)20个、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41个,随着广州市文化产业园区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攀升,文化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广州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增至6.3%。
在调研和走访中,梁丽珍发现,目前广州文化产业园区发展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园区经营者普遍存在“二房东”思维,不少园区功能定位“花哨”,但实际上提供的服务只有物业服务以及租赁服务,经营业态较低,经营理念较为落后。
同时,企业引进存在歧视行为tangxin。她指出,不少文化产业园区为了保障租金收入的稳定性过于倾向引进已经成熟发展的企业,不愿意引进那些刚起步的成长性企业,“而这些企业往往都是具有潜力的,更缺乏场地配套资源的,更需要园区给予支持。”
此外,不少园区规划不科学、不系统,引进的企业单一、同质化严重,企业之间的互动性和互补性较差,导致园区无法发挥产业集聚的作用。还存在扶持资金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如:在使用专项资金的环节缺少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也没有相应的绩效考核,不少园区把资金用到了自身经营建设当中。
为此,梁丽珍建议,一方面从政策上加强对园区引导,出台扶持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园区转变经营思路,更好去了解企业诉求,提供多元化服务,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规范扶持资金的申报和使用。“提升有关园区扶持资金的申报条件,制定扶持资金使用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并监督园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她还建议,文化产业园区向个人文化创意工作者“倾斜”。“开辟更多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创意工作者个人的资金申报渠道,减少资金流转环节,使得文化领域的扶持资金更直接、更精准。并引导获得扶持资金的园区向个人文化创意工作者提供低成本工作室和创排空间。”
采写:南都记者 梁思华 刘安琪 冯芸清
摄影:南都记者 何玉帅